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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民企“走出去”享公平待遇

国内政协常委、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主席田震率先按下话筒按钮,提出**个问题:“民营企业‘走出去’成本比较高,十三五期间会不会出台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的政策?”

李克强总理回应道,我们支持民营企业“走出去”,因为民企“走出去”有更强的灵活性。“我们说,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,同时,也必须毫不动摇鼓励、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。因此,对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‘走出去’,必须制定公平统一的政策。”总理说。

他明确表示,下一步要把推动国有企业“走出去”的优惠政策向民营企业延伸,让民企和国企享受同样的政策支持。

“无论国企、民企,都是我们的民族企业,只要能带动中国装备‘走出去’,就必须平等对待。”